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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关总署11月1日起推行AEO国际互认,和欧盟、美国做业务有福利了!
日期:2015-10-21
由海关总署举办的“中欧AEO互认、中美C-TPAT联合验证说明会”于10月15日在北京召开。来自中国、欧盟、美国海关的专家及其驻华使馆海关专员、美国商会、欧盟商会代表和全国270余家进出口企业代表共400余人参加了说明会。据悉,中欧AEO互认将于今年11月1日正式实施。中国AEO认证企业出口到欧盟的货物,在欧盟28个成员海关通关时,可享受到和欧盟境内认证企业一样的通关便利。AEO是Authorized Economic Operator的简称,即“经认证的经营者”,由世界海关组织所倡导,通过构建海关与商界伙伴合作关系,来实现全球供应链贸易安全与便利的目标。AEO制度就是海关对信用状况、守法程度和安全措施较好的企业进行认证,对通过认证的企业提供相应的通关便利。海关对守法程度、信用状况和安全措施较高的企业进行认证,并向被认证的企业提供相应的通关便利和优惠政策。成为AEO认证的企业,意味着可切实享受到海关信用管理所释放的红利:通关待遇得到提升,通关时间减少,通关成本降低,从而进一步提高企业的国际贸易竞争力;AEO企业出口货物到与我签署AEO互认协议的国家(地区)时,可享受到对方海关进口环节最便捷的通关服务。截至今年9月,中国海关已分别与新加坡、韩国、香港及欧盟等4个国家(地区)海关签署了AEO互认,对这4个国家(地区)的出口额已占出口总额近40%。其中,中新、中韩和内地香港的AEO互认已正式实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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